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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數:11502019-08-27 00:00:00 來源: 北極星大氣網
關于開展建筑工程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工作的通知
各區(開發區)、縣(市)建設局,市質安監總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指示,進一步探索提升施工現場揚塵管控科技手段,決定開展全市建筑工程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充分認識建筑工程污染防治工作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全面推進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安裝,努力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的污染防治體系,促進生態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法規依據
《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安裝和運行費用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施工現場未采取有效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未按規定安裝揚塵在線監控設施的,由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水利、綠化等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三、工作目標及要求
工作目標:實現本市范圍內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
具體要求如下:
(一)安裝監測設施工程范圍。自本文實施之日起新取得施工許可證或仍處于基礎階段的,且占地面積10000㎡以上的房建工程或總工期3個月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二)監測設施選用要求。揚塵在線監測設施主要包括揚塵在線監測儀、氣象監測儀、視頻監控儀及數據采集儀,選用應符合《杭州市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技術規范(試行)》(附件1)的規定。
(三)監測點數量要求。工程占地面積10000㎡及其以上的房建工程應至少設置1個監測點。施工場地(除工程占地面積以外)每增加10000㎡增設1個監測點,新增面積不足10000㎡但大于5000㎡的按10000㎡計算;總工期3個月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每標段應至少設置1個監測點。
(四)監測點選址要求。監測設施應安裝于工地圍擋范圍內,且可直接監控現場主要施工區域?,F場噴淋噴霧系統應避開揚塵在線監測設施,不得干擾監測設施的正常監測。
設置1個監測點的,應設置在施工車輛的主出入口;設置2個及以上監測點的,其中至少一個應設置在主出入口,其余監測點宜設置在距周邊敏感點最近的場界。當與其他建筑工程相鄰時,應避免在相鄰邊界處設置監測點。
(五)監測設施安裝運行要求。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于監測點上。新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應在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工作。續建工程應在本文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安裝工作。
安裝完成后,建筑工程施工單位或設施供應商應主動對接杭州市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平臺運維單位(聯系電話:0571-28980075,15657171671),將工地監測設施接入平臺,并實時直傳監測數據。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拆除揚塵在線監測設施。
(六)監測設施經費保障要求。自本文實施之日起,新實施報建且處于安裝監測設施工程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應將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運行費用列入工程預算。新招標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將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及運行費用列入投標報價的企業管理費中。
自本文實施之日起,已完成招標的且處于安裝監測設施工程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安裝、運行費用經建設、監理單位書面確認后納入工程結算,具體計算方法由市財政、市建委研究確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縣(市)建設局、市質安監總站應高度重視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將其作為強化工地揚塵管控、減少環境污染的重要手段。
(二)落實責任,重點保障。建設單位應將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運行費用作為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預算。施工單位應落實監測設施安裝、運維工作,確保監測工作正常開展。同步考慮與現場噴淋系統進行整合,當進行高揚塵作業或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實現自動噴淋灑水。
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將監測數據達標作為選擇監測設施供應商的前提條件,也不得在與供應商簽訂的服務合同中將確保監測數據達標作為服務內容。為方便監測設施的供應采購工作,符合《杭州市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技術規范(試行)》的供應商均可在已上線運行的杭州市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平臺(網址:http://47.99.67.198:8823/dist/#/)進行登記,建設、施工單位也可登錄該平臺查詢相關信息,具體詳見《關于杭州市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平臺上線運行的通知》(附件2)。
(三)強化監督,嚴格執法。各區、縣(市)建設局、市質安監總站應將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安裝、運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嚴格落實“控塵十條”有關要求,對未按規定安裝監測設施或監測設施未正常運行、傳輸數據的實施信用扣分,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五、信息報送
請各區、縣(市)建設局、市質安監總站根據附表格式,于本文實施之日起15日內將計劃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續建工程清單報送至郵箱:sjwgcc@163.com。
本文自9月6日起開始實施。
(聯系人:黃律,電話:87020895)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19年8月6日